「慎思明辨」通訊.第三期(2012.01.26)

各位主裡兄姊:

您們好!關注挪亞方舟佈道事工的聯署已於2012年1月10日結束,總聯署人共1073位,感謝各位的參與。

我們現正收集討論方舟佈道的文章,編成一冊,為華人教會留下一段值得反省的歷史。我們亦正在考慮把聯署結果以廣告方式刊登在海外的華人基督教報章。我們稍後會公佈決定,請留意arkwhy網站。

近日有一則令人驚訝的消息,相信大家或者都已留意到。時代論壇在2012年1月18日報導,原來自今年1月起,影音使團已不再營運位於馬灣、由新鴻基地產公司興建的挪亞方舟的方舟博覽館。影音使團官方網頁上亦發出一封名為「挪亞方舟主題公園發展新里程.影音使團將專注發展內容並推動福音旅遊事工」的聲明,發佈日期為1月9日。這份聲明指出影音使團已完成了它的使命和工作,而作出轉型的建議。影音使團一直向外表示馬灣的挪亞方舟多媒體展館對佈道十分重要,今次宣佈退出,似乎十分突然。聲明的第2及3點指出,影音使團今後會繼續發展以方舟為軸的福音旅遊。

請為影音使團日後的挪亞方舟相關事工代禱,願他們悔改,擺脫過去一切誇張失實取巧的手法,誠誠實實作見證。

祝大家新年進步!

一群關心挪亞方舟佈道事工的肢體上

2012年1月26日

「慎思明辨」通訊(2011.12.07)

各位主內兄姊:

十分感激您簽署關注方舟事工的呼籲信,現在這信已在香港《時代論壇》刊登,我們亦設立網站「慎思明辨」(ArkWhy.org)及Facebook專頁「慎思明辨 ArkWhy.org」(facebook.com/ArkWhy),讓教牧和信徒了解事件,並且可以自行聯署。公開聯署至今剛剛一週,聯署人數已逾八百,聯署者來自不同國家地區。

另一方面,影音使團日前對聯署行動已發出了官方回應。只可惜他們沒有對準我們關注的重點作出應有的回應。早前也有一些人士寫了回應文章,主要是批評聯署人誤信流言,分化教會。

各位可在《時代論壇》網站(http://christiantimes.org.hk)跟進上述提及的各項事情,包括新近的回應文章及影音使團的官方回應http://www.noahsarkmovies.com/arkmovie/big5/statement.php)。

我們呼籲各位支持聯署信內容的肢體,踴躍到不同的基督教媒體平台發表意見或投稿,讓更多弟兄姊妹得悉有關事情。我們期望有更多教會肢體可以深入了解此事,不偏聽任何一方。因此,願您也幫忙一下,鼓勵相熟信徒關注事件,並邀請認同我們信函的肢體加入聯署,一同為教會守望。

謝謝!

一群關注挪亞方舟事工的肢體
慎思明辨 ArkWhy.org

基督教機構、謊言與佈道(葉敬德博士.2011年)

人是沒有需要用謊言支持福音,以為可以令更多人信主。如果我們以欺瞞或誤導的方法支持佈道工作,那是否懷疑神的智慧與能力呢?

基本上,基督教機構是因為神的呼召,看見某種異象,受託專注推動與該異象所標示的相關事工而成立的。所以,任何機構都要堅守神的呼召,忠於神交託與它的事工。任何機構要開展與其原先呼召相異的事工,則必須要小心考察神的心意,尤其是要參與一些跟原先的事工沒有沾上邊而又極具挑戰的工作。

以佈道為由而說謊?

當然,筆者並不排除神可能會呼召某機構進行一些異於其原先承擔的異象的事工。但既然是神特別交付的使命,便更應戰戰兢兢地去妥善完成。例如:神呼召我們做傳媒工作,然後又讓我們看到聖經考古學的重要性。我們便要緊守基督教傳媒的崗位,又要辦好專業的聖經考古學。如果要做專業的考古工作,便要按考古學的要求去做,目的是要令我們考古的成果獲得考古學界完全的或相當程度的認受,將榮耀歸給神。

因此,如果影音使團(挪亞方舟國際事工)是如此有使命感,希望藉著發掘方舟而證實聖經的真確性,則必須要將這方面的考古工作做到最好,否則如何能對得起那將如此重要的任務交付與它的神?但可惜的是它還沒有把考古工作做好,便慌忙地宣告找到了方舟,結果惹來了多方的質疑。

而雖然它曾經承認需要有更充份的證據然後才可以證實,但卻一直要給人一個方舟已經被影音使團(挪亞方舟國際事工)找到了的信息。然而,它所做的卻帶來了更多質疑的聲音。首先,該使團從來沒有就聖經考古學提出的問題作出具說服力的回應,亦沒有提出更充份的證據證明它所發現的是真品。其次,該使團的宣傳海報宣稱它的發現被列為「《國家地理》二○一○十大考古發現」,並登上了「《國家地理》雜誌二○一○十大最多瀏覽的考古發現之一」,但經《國家地理》的讀者去信查證,發現該兩項都是虛假的宣稱。而且,該雜誌更指出「在完整報道中被引述的其他人士,都對該隊人的宣稱表示懷疑」(”the other sources quoted in the full story were skeptical of the team’s claims.”)。因此,胡志偉亦曾經以〈從方舟電影看謊言與誠信〉為文,指出基督教傳媒機構必須持守「說出真相」的基本價值,並呼籲教會人士要「起來揭破我們當中流行的謊言論述」。

相信該使團面對最大的難題是來自Andrew Snelling,〈答案在創世記〉(Answers in Genesis)的總監,一位篤信聖經絕對權威的地質學家,於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在該會網站發表一篇名為〈最近在亞拉臘山發現的樣本是否來自方舟?〉一文。Snelling 在該文透露,他在二○一○年四月二十日,即該使團舉行新聞發布會,宣佈發現方舟的前五日,與該探索隊的數名隊員進行Skype視頻會議,會上他/她們為他播放有關的錄像片段,並「毫不猶豫地展示整個碳十四的測定結果」,Snelling說:「看到這份測定報告,我立即明白,若顯示的測檢結果是屬於從亞拉臘山發現的木結構取樣,我可以肯定他們並沒有發現方舟。在會議上,我懇切地向這幾位隊員解釋我得出結論的原因,我更強烈要求他們對木樣本作進一步的碳十四測定,並對片段和圖片所見的繩及白色粒狀物體取樣作其他科學測檢。我甚至建議他們推遲新聞發佈會的日子,直至相關的科學測檢完成再行發佈。會議在友好的氣氛下結束。我不曉得這幾位香港隊員對我的解釋能夠有多少明白,我已就木樣本的碳十四測定結果,向他們解釋這如何證明樣本不是方舟餘骸,也解釋箇中的因由。他們要求把碳十四的結果保密。」

Snelling更指出,「探索隊製作了一齣標準長度的故事電影……分享福音。電影也作籌款用途,籌得的經費將作為日後探險旅程及紀錄片製作之用,而它們均含有傳福音的成份。電影在澳洲的悉尼首影,隨後在澳洲各主要城市巡迴放映,包括近期在布里斯班上映。電影也曾在香港和台灣公映,現於美國上映。在影片中,多家美國基督教學術機關也亮相,塑造成支持他們宣稱在亞拉臘山發現方舟的後盾,這令許多信徒對這被據稱為壯舉的考古事件信以為真,甚至著迷。許多人因此為促進亞拉臘山的繼續探索踴躍捐獻,並希望從而製作更多紀錄片來作傳福音之用。」而由於「這由香港與土耳其人組成的聯合探索隊,宣稱從亞拉臘山上的木結構中獲得木樣本。這點確實值得關注……卻引起很多疑問。再者,探索隊也決定不公開碳十四測定結果作科學上的審核。因此,基於有人被嚴重誤導,也有人不虞有詐大筆捐獻,我經禱告後認為,本人按著信徒本份及學者操守,有責任向美國基督教學術機關及廣大信眾,提供這香港與土耳其人聯合探索隊所作的碳十四測定結果的全部細節及箇中含意。」該文亦對該碳十四的測定結果作了詳細的分析。(該文以英文、繁體及簡體中文發表,如果想閱讀全文,請到該會網站http://www.answersingenesis.org 的文章庫查看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的文章。)

當然,每個人都要就著相關的事實判斷影音使團(挪亞方舟國際事工)是否發現了方舟。而筆者亦無意在此作任何判斷。但是,筆者卻希望探討一個因為這場風波而牽引出的問題。這問題是:基督徒或基督教機構可否以「佈道」為理由而說謊呢?

歷代先哲對謊言的陳述

何謂「謊言」?謊言是故意作出欺瞞性的陳述。

聖經反對人說謊。因為神是「誠實無偽的」。(申卅二4)耶穌亦曾經指出,魔鬼是說謊的人的父。(約八44)十誡也規定人「不可作假證供陷害你的鄰舍。」(出二十16)「撒謊的嘴唇是耶和華憎惡的。」(箴十二22)亞干(書七)和亞拿尼亞與撒非拉(徒五1-11)都是因為說謊而受到嚴厲的懲罰。基督徒必須要除掉謊言(弗四25)。而啟廿一8更具體地指出,說謊者要被掉進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雖然聖經反對撒謊,但歷代的基督教思想家都嘗試探索,究竟有哪些情況說謊是合理的呢?

奧古斯丁(Augustine,354 – 430)亦視謊言為故意的虛假陳述。他將謊言分為八類,而且責備一切的謊言。第一,在教義上說謊;第二,不義地令人被傷害的謊言;第三,令某些人受害,但亦令某些人得益的謊言;第四,純粹為了享受而說謊;第五,巧言令色,為了討好某些人而說謊;第六,沒有令人受害,卻令某些人得益的謊言;第七,說謊而令某些人免受死刑;及第八,說謊而令某些人免受身體的汚辱。雖然某些謊言能夠帶來某些好的結果,但奥氏仍然將這些類型的說謊定性為犯罪的行為。然而,由於奧氏視謊言為語言的陳述,所以,他並沒有將非語言的溝通和保持靜默列為謊言。奥氏亦重視說謊者的意圖和說謊的決定,因此,開玩笑時虛構內容也不算是謊言。此外由於聖經有很多比喻性(figurative)和隱喻性(metaphorical)的語言,該類語言也不算謊言。

聖多馬(Thomas Aquinas,1225 – 1274)嘗試將謊言分為有幫助的、無傷大雅的和惡意幾類而僅以惡意的謊言為不可饒恕的罪。

國際法學創始人格老秀斯(Hugo Grotius,1583 – 1645)則認為,唯有跟有關人士的權利產生衝突的虛假才算是謊言。因此,人可以向嬰孩、精神錯亂者及敵人發佈虛假的資料而不算說謊。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1906 – 1945)則認為,人是生活在複雜的人際網絡和多變的環境中,人必須在具體的情況下活出神的真誠。只是在形式上句句說實話亦會破壞了人際真誠的相處(living truth)。因此,人需要很強「道德辨別能力」(moral discernment)來決定應否「誠實說話(telling the truth)」,講的時候也要很高的道德技巧(moral skill)。

所以,部份信徒相信,由於罪惡侵蝕著每段的人際關係,因此,人可能會面對誠實帶來惡果的困境,在某些情況下撒謊或誤導他人是對的。但是,問題是人會不會在不應該撒謊時以種種的借口瞞騙或誤導他人。相信唯有那些真誠地與別人相處,並擁有誠實的品格的人,才可以敏銳地察覺試探的出現,或則拒絕,或則慎思明辨地作出合宜的決定。

不能假借聖經滿足目標

然而,人可否以「佈道」為理由欺瞞或誤導他人呢?

首先,我們「不以福音為恥(羅一16上)」,所以不需要用謊言令這福音變得更美麗。如果以欺瞞或誤導的方法支持佈道工作,那是否是以福音為恥呢?

第二,雖然人看「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是「絆腳石」,是「愚笨的」,但我們卻相信「基督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因此我們亦不需要用謊言令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看起來更有智慧、更剛強。因為「神的愚笨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剛強」(參林前一18-31)。而且,「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所有相信的(羅一16中)。」只要有人傳揚,神的能力便會引導人接受福音。因此,人是沒有需要用謊言支持福音,以為可以令更多人信主。如果我們以欺瞞或誤導的方法支持佈道工作,那是否懷疑神的智慧與能力呢?

因此,對人而言,雖然以欺瞞或誤導的方法支持佈道工作並不可以說是惡意的謊言,卻也不是無傷大雅的事。這種做法反映了當事人對福音,甚至對神的理解都是令人感到憂慮的。

再者,耶穌曾經跟那些與衪同行的人說:凡是想跟隨衪的人都要將衪放在他/她們生命的首位,計算清楚所要付出的代價,然後天天背起十字架,以隨時面對死亡的態度跟隨祂(參太十37-38及路十二51-53)。因此,凡是考慮跟隨耶穌的人都應該有權知道與此相關的事實。而其中關涉的當然是與聖經內容有關的事實。或許我們是憑信心相信聖經記載的某些事實,而如果在佈道時提及這些事實,則我們應該表明我們是憑信心相信的,卻不可以欺瞞或誤導受眾,令他/她們以為已經有充份的證據證明這些事實的確實性。這種做法不僅是不尊重受眾,漠視他/她們的知情權,更是實質上踐踏他/她們口中宣稱為權威的聖經。

如果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說話,便應該讓聖靈藉著聖經來更新、塑模我們。縱使其動機是善意的,我們都不可以用操控的手法,假借聖經滿足自身所擬定的目標。這亦是筆者最感不滿的。

當然,撒謊與誤導是嚴重的指控。或許當事人開始時都以為自己果真找到了證據。但如果這些證據根本是經不起驗證,欠缺足夠的論證力度,令當事人不能夠正面地回應各方合理的提問;或許其他人已經提出具高說服力的反證,證明當事人宣稱的並非事實,則當事人應該了解他/她所宣稱的並非是他/她所想像或相信的事實。而如果他/她查證的目的是單純地為了尋求真相,作為始作俑者,他/她是有責任澄清有關的問題,交代相關的實情。但如果當事人仍然堅持己見,則可能會構成「故意」或「蓄意」的條件,結果遭人指控說謊或誤導亦難辭其咎。

潘霍華指出,人要在具體的情況下活出神的真誠。要運用我們的道德辨別能力,決定是否要道出真相,並且技巧地道出真相。但是,我們並不是身處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納粹統治的亂世。而潘氏亦不希望人借此為藉口,在沒有與更重要的價值產生衝突的情況下,將假情搬弄為「真相」。況且,在圍繞與聖經相關的事實和在佈道的處境下,一則以敬畏的態度面對上帝和祂的話語,一則尊重聆聽福音者的權利,筆者實在看不到有甚麼理由叫我們規避事實──或許欠缺的是從信心而來的勇氣。

(葉敬德博士為浸會大學院牧及香港浸會大學應用倫理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原文刊於《時代論壇》第1264期,分題為編者所加,已獲作者及《時代論壇》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