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地質疑影音使團的言論和手法(一)──從2011年11月7日的《號外》說起(張國棟.2011)

編者按:作者在這篇文章討論影音使團出版的《號外》中,首先指出電影獲獎不能證明他們發現了方舟。作者繼而認為《號外》對不同意他們做法的人的意見也弄不清楚,就作出反擊,並用取巧的手法,混淆公眾視聽,甚至是將提出不同意見的人抹黑。作者最後批評了互聯網上一些為方舟護航的手法。

一、前言
二、《號外》內容混雜不堪
三、影音使團在六、七年來一直搞錯別人的批評?
四、貌似理性的不理性
五、抹黑
六、網上手段
七、待續……

一、前言

影音使團在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的《號外》裡,吹噓電影《挪亞方舟驚世啟示2》獲得中美電影節「最佳紀錄片」獎,並強烈控訴教內批評者,直指他們抹黑,動機不良。《號外》聲稱,「抨擊者……絕對可以用理性、冷靜及開放的態度向挪亞方舟國際事工溝通、了解……」1原來近年經常規避議論,不在香港教會的輿論平台《時代論壇》與批評者對話的影音使團,仍然期盼會有理性溝通,實在難能可貴。那麼,不如我們一起理性、冷靜、和開放地分析近年圍繞著影音使團聲稱發現了方舟(後改口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可能發現,再改為百分之九十可能發現)的相關辯論要點,讓這個聲稱被屈的影音使團在眾教牧和信徒面前辯白。由於資料眾多,我分幾篇文章刊登。本文先談這份《號外一》的某部份。2

二、《號外》內容混雜不堪

《號外》首先報導袁文輝、楊永祥、梁藝玲的個人感受。若要指證「最佳紀錄片」一獎當之無愧,理應談其他紀錄片類別裡的電影如何好,或指出其他紀錄片在考古實證上做得很隨便(例如探索隊中沒有一人是專家、所謂專家沒有國際認可等),然後襯托出自己更好,但偏偏卻沒有提供那些資料,倒講了其他類別的電影(那些都是街知巷聞的名片)和介紹中美電影節。這表達手法令人疑問,究竟參選影片質素的質素有多高。大家都知道,全區最差的那中學也可以有人考第一。

接著,《號外》報道中美電影主席蘇彥祥表示影音使團有堅毅求真精神,電影集團總裁 Andre Morgan 對此電影述及的「探索過程」感到驕傲,和資深演員張宇基表示希望真的發現了方舟。這些全都跟方舟是否被發現了無關,甚至,從張宇基的言論可見,張並不認為電影有交代足夠理由令他相關方舟已經被發現。

或許有人會問:「他們只是吹噓獲獎吧,為甚麼你以為他們意圖聲稱是新證據?就算再多一百個這樣的獎項或讚賞,理性地看也是無用的。」說得好!這回到《號外》用意何在。《號外》用一半篇幅攻擊教內人士質疑影音使團未有提供足夠證據顯示已經發現方舟,並且手法並不合符考古專業要求,但卻經常以貌似考古發現的口吻和方式做宣傳,搞佈道會等。並且,第二頁標題說「打破爭議,製作受業界肯定」。業界裡有甚麼爭議出現過,可以用獲獎來打破?難道業界裡有人質疑影音使團連一部略有水準的電影也不懂得拍,所以現在有電影得獎,成功打破了爭議?若沒有,這個「爭議」自然是教內那爭議。但教內那爭議又怎能用獲獎來打破?為甚麼《號外》作者要這樣寫?

這不難令人懷疑作者意圖取巧,混淆視聽,猶如一貫傳媒炒作手法。這類手法在教會裡理應是要受到責難的。但同情點看,這未必是蓄意的手段,只是作者思考和寫作能力有問題,胡亂堆砌文字。

三、影音使團在六、七年來一直搞錯別人的批評?

第三、四頁轉為抨擊教內有人「不合理」地批評方舟探索。那裡的第一句是這樣的「在網絡上抨擊方舟探索的文章,寫作人大多數均未曾踏足過亞拉臘山,也非當地從事專門研究的學者,更遑論透過實地考察工作取得第一手資料。他們只從古文獻和書本中擷取認為合用的資料,堆砌成文章,內容有嚴重誤導之嫌,更被攻擊者錯誤引用,以致忽略方舟佈道事工的價值,。」

這裡立刻出現了一個錯誤。批評者並非質疑方舟的「探索」及「佈道事工的價值」。想不到影音使團在這六、七年來聽了同輩長輩那麼多訓誨,不斷被教內人士多方質疑,仍然搞不通人家在批評甚麼。人家批評的,主要是(一)發現方舟的聲稱未被證實下,影音使團卻拒絕提出更多和更有力的證據,並且在這幾年間不斷改口,把發現方舟的地點說成不是上次講的那一個(這即變相承認之前的「發現」原來是假的,但當然他們不會如此直言),把發現方舟的可能性改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又再改為百分之九十。(二)在這些疑團未釋的同時,影音使團卻不斷在「發現了」和「快要發現」或「極可能發現」之間混淆視聽,誤導廣大信徒和市民參加佈道會和看方舟電影,這出現了佈道操守的問題,這點我不用多言,因為正好近日倫理學博士葉敬德牧師已撰文討論3,《國家地理雜誌》事件也是最新近例(這點日後還有話要說)。(三)但各位更不宜忘記,這事也牽涉大量金錢,影音使團向教會不斷要求幾百萬又幾百萬的奉獻,令人質疑這是否恰當運用神賜予教會的資源。

四,貌似理性的不理性

了解過這些形同取巧的手段,我們轉去看《號外》怎樣指摘批評者時,會發現更多問題。那裡首先攻擊陳崇基牧師的文章,提出五項謬誤。我不正面討論這五點批評(馬保羅牧師剛已回應4,因為《號外》作者的形同取巧手段所表達的弦外之音,值得首先關注。《號外》說:「陳崇基牧師在其網誌中,以考古學家的身份,但未有親身到過亞拉臘山實地考察的情況下,錯誤引用前人之論文」,及後又寫道:「面對在其網誌上被匿名讀者質詢,陳牧師終於承認他在考古學中科學方面的訓練不足。既然如此,又怎可以用專家身份做學術文章?」彷彿陳牧師假裝自己是學者,但被人捉到了,虛偽身份被揭穿。然而,陳牧師在文章裡從來沒有聲稱自己是以考古學家的身份來寫學術文章,他在正文裡早就說了「作為考古學的研究者,我盼望教會的弟兄姊妹……要慎思分析」,那「研究者」是甚麼意思?為甚麼不用「學者」、「專家」、「博士」等呢?因為在同一網頁裡,陳牧師已出示他學歷:「美國惠頓學院 Wheaton College:聖經考古學碩士」,並且「曾於亞實基倫作實地考古發掘工作,和聖地多處作過探討」。因此,這裡完全沒有假裝或誤導的意圖,只是影音使團故意製造一些弦外之音,讓不小心或早就先入為主的讀者自行加上幻想。

再者,怎樣才算學術文章?陳牧師有聲稱該文為學術文章嗎?沒有。即使有,他的定義跟《號外》作者的定義相同嗎?更甚者,那作者究竟懂不懂學術文章也會有錯誤的呢?即使《號外》作者說出定義,他怎能從幾個錯誤推論出陳文不是學術文章?

同類取巧手段也出現於另一處:「陳牧師認為就算在山上發現有古木結構,也不過是後世遺留的痕跡。陳牧師沒有進一步審視那些「遺跡」,究竟是哪一類的建築物,顯出他對此「古木結構」漫不經心的態度。」《號外》作者所提供的理由(那位克蘭克博士的講法)若成立,只能證明陳牧師言論錯了,如何推出「漫不經心的態度」?若論態度,現在誰明顯地比較差?

結論:這些說話形同故意取巧,混淆視聽。勉強還可當是作者寫作、理解和思辯能力極差,但動機良善。哪一個較合理,各位自行判斷。(另外,雖然本文沒有篇幅討論那五點批評,但那裡有出現避重就輕、只看小節而當全文主旨不成立的錯。各位宜小心看。這些,又再令人懷疑,究竟是否蓄意的呢?)再者,若要挖苦批評者學術不足,我們豈不更要反問,影音使團探索隊全都是業餘人士,多年來在那疑似遺址附近污染了疑似古物,這樣草率,又怎能到處聲稱發現了方舟?這不是我瞎猜的,他們的伙伴克蘭克博士近日在新聞稿裡坦承探索隊手法業餘不當,令某些樣本被污染了5(見下文)。

五、抹黑

在取巧疑雲下,這《號外》尚有更嚴重的道德問題──指批評者抹黑,攻擊教牧誠信。何謂抹黑?讓我們從常理來略為釐清「抹黑」。若甲說一些客觀地真實的話,令乙的名譽蒙受損害,甲是否抹黑乙?當然不是。若甲說一些客觀地錯誤的話,令乙的名譽蒙受損害,甲是否抹黑乙?但甲未必有那意圖。若甲說一些客觀地錯誤的話,亦有意圖對乙的名譽造成損害,但他不知道他那番話是錯誤的,甲是否抹黑了乙?也不會是。那麼,我們至少得出抹黑的三個必須條件:甲的言論客觀地有錯誤,甲有意圖對乙的名譽作出損害,甲明知自己言論客觀地有錯誤但仍然要說出來,目的是要令乙的名譽受損。凡抹黑的言行,必須同時擁有這三個必須條件。(留意,這不是說,擁有這三個必須條件的言行必定是抹黑,這可能是真的,但上述分析並沒有支持這點。)

好了,那麼陳崇基牧師的言論是否抹黑?他應該不會明知自己的言論有客觀錯誤但仍說出來,即是說,他沒有抹黑。若要質疑我怎知道,我要反問您怎能確定別人心裡想甚麼。影音使團斷言那是抹黑,就有責任交代他們憑甚麼推斷陳牧師的動機。好的,我們任何人都不能百分百判斷別人動機,因此把要求降低一點,請問影音使團對陳牧師這個人認識有多深,足以憑經驗直覺「覺得」陳牧師有這動機的可能性甚高?不用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我們不會在數字上取巧,六十點也足夠。若影音使團講不出來,假如他們根本不認識陳牧師,他們指摘陳牧師抹黑便是毫無根據。

並且,一位信徒斷定一位他不認識的牧師會故意說一些明知是客觀地錯誤的話來損害別人名譽,是對那牧師──甚至教牧界──一個很大的侮辱!我們有理由要求影音使團就此公開道歉。(有關影音使團攻擊教牧誠信,當然還包括《號外》對關浩然傳道和胡志偉牧師的指控。基本上本節的觀點同樣適用。)

抹黑指控不成立之餘,我們還要想想,影音使團在《號外》裡多次使用形同取巧的方式扭曲事理,上文已分析了不少,在過去幾年亦如是,這似乎已是影音使團的常態,而其中多有涉及客觀錯誤,亦似有明知錯誤但仍然要說之嫌疑,背後意圖明顯。那麼,如果影音使團認為他們有足夠根據指摘陳崇基牧師抹黑,我們就有更足夠根據認為影音使團現在對批評者的攻擊,才是真正的抹黑。換言之,現在是賊喊捉賊。影音使團在質疑下詞窮,遂出此下策,抹黑批評者,實屬教內罕見和嚴重的可恥行為,不論找到的是不是方舟,一個機構幾經使用這手段,本身就不是基督教會所能容忍的。

六、網上手段

《號外》指控批評者「於網絡上作出「非白即黑」之批判,用分化手段為求令信徒與方舟探索劃清界線」。諷刺的是,《號外》竟然認同那個叫做「方舟護航小組」在網絡上任由人們作出非白即黑之批判。例如有人說:「Don Patton 原來涉嫌是個騙子,我上網看他的短片,個樣愈睇愈覺得他講說話裝假,很難接受。」那小組並沒有匡正這個錯誤和幼稚的說法。原來看樣貌來判斷誰是編子,在影音使團眼中叫做「明辨真偽」的小組是會容忍的。如果這樣也算得上明辨真偽,整份《號外》所攻擊的人全都更有資格做「明辨真偽」的人!

另外,那個面書裡的「方舟護航小組」最早留言是二○一○年十二月七日,迄今近一年,卻只有十三個發言,七十五個「人」 like 了。並且,那裡提供的連結大多數已失效,彷彿從來沒有人查詢,只剩下一個人不斷在單向發佈消息。走在時代前端的影音使團,難道不知道面書是一個社交網絡,那裡人們動輒有過百個 friends,活動頻繁,不消兩天也可以有超過十三個發言?(一),這些「明辨真偽」的信徒人數那麼少,倒令人懷疑他們是異端少數。(二)這個群組內容空洞,僅有的參加者身份可疑,又像關了門似的,實在令人懷疑這是甚麼一回事。(為免那裡的「人」或幕後主腦人立刻抽起某些言論,或立刻找朋友來充斥場面,我已把那一頁的截圖存起。)

七、待續……

由於問題太多,我們下回再見。影使使團的表達手法,一如這份《號外》,常以取巧、混淆視聽和避重就輕的方式令不小心讀者信以為真。各位宜十分謹慎。為甚麼影音使團對過去六、七年批評者的觀點可以掌握得如此失準?這是故意取巧弄錯抑或天生愚魯?影音使團在不認識陳牧師的情況下斷言陳牧師屬於那類會明知資料有錯但會故意說出來為求對影音使團造成名譽損害的人,對教牧作出很大侮辱。最後,影音使團竟然盛讚一小撮網絡神祕人,這是甚麼道理?難道替自己講好說話的就叫做理性和正義,批評的就是抹黑?聲稱會理性面對的影音使團可以怎樣回應呢?我們希望影音使團不會躲在自己網站單方面發表片面和取巧的言論,因這只會令人更覺得他們意圖蒙騙讀者以及廣大信徒和市民。

(作者為聖克勞特州立大學兼職講師、美國印弟安納大學哲學系博士候選人、專研知識論、商業倫理、宗教哲學)


  1. 這句話原文是文法不通的,但用意應該是如上所述的。這點本來不用提的,寫作有誤,人之常情。尤其是,這份東西只不過是一個媒體機構的宣傳文字,我們不用假定作者有很高學歷和中文寫作能力。只不過,這份《號外》在第三、四頁東施效顰地要由一個宣傳口吻轉為辯論模式,批評別人不夠學術,包括批評別人連字眼都搞錯,我們也就要質疑這份《號外》的作者有甚麼本領。連簡單中文文法也搞錯,這作者的水平又去到哪裡?
  2. 各位請自行找那《號外》先讀一讀。稱此為《號外一》是因為成文之際,《號外二》已出,並且預告還有《號外三》。
  3. 葉敬德,〈基督教機構、謊言與佈道〉,《時代論壇》,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付款成為會員後才能觀看的)(編者按:本網站已取得作者及《時代論壇》授權轉載
  4. 〈真相已經呈現--對影音使團兩期〈號外〉的回應〉,《時代論壇》,二○一一年十一月廿三日。(編者按:本網站已取得作者及《時代論壇》授權轉載
  5. http://www.sbwire.com/press-releases/sbwire-1145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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